網友通過“陽光理政”平臺反映的問題:
我是衡水市桃城區(qū)一普通居民,由于今年我老公被查出急性白血病,家中的主要經濟來源倒下了,我只能是靠努力的打工來維持這個家,可是微薄的收入不能保障我老公每月的高額治療費用,就在我為以后的治療費用感到困惑時,有人告訴我可以申請低保,于是我抱著試試看的態(tài)度申請了國家的救助,讓我感到溫暖的是我所在的社區(qū)知道我的情況后,沒有費很大的力氣就給我辦理了相關手續(xù),真的感到國家的政策是真的暖人心了。兩個年幼的孩子上學有了希望,老公也有了戰(zhàn)勝病魔的信心。
可是現在的我手中的低保證不能發(fā)揮它的作用,水電費因為物業(yè)的壟斷,我不能享受國家的政策,取暖費也因為我的房子(貸款買的)建筑面積比他們規(guī)定的面積多出不到2平米,也被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。面對越來越冷的天氣,看到3周歲的兒子,想想讀初中的女兒,我犯了愁,交上暖氣費吧,就是一筆費用的支出,不交吧兒子女兒就要挨凍,治療中的病人也是怕感冒,更讓我感到雪上加霜的是我的父親于今年10月份又被確診為膽管癌,在北京住院治療將近一個月,花了20多萬元的費用,面對這種種困難,我真的不知道怎樣度過每一天了。而手中握著的低保證,卻享受不到多少優(yōu)惠,感覺被戲弄了。
省民政廳通過“陽光理政”平臺做出回復:
您好!關于訴求的取暖優(yōu)惠,每年的取暖季由低保家庭持低保證到市供熱公司進行申請,供熱公司經過核對房產證和低保證、身份證,根據市政府的規(guī)定對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下的進行50平方米的低價取暖補貼。而其房子是91.97平方米,不符合市政府規(guī)定的優(yōu)惠政策,所以不能享受供熱公司取暖優(yōu)惠。但區(qū)民政局考慮到有部分低保家庭沒有采取集中供熱或住房購買在前,因病或因其他原因致貧在后,就在每年的取暖季為每個低保家庭發(fā)放360元的取暖補助。2014年11月底,2014年冬季取暖補助已于隨低保金通過銀行發(fā)放到戶。
12月19日晚上賈先生的愛人騎著電動車下班回家,可是家還沒到,他的愛人就被送到了醫(yī)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