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月7日中午,邯鄲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,在中華大街與南環(huán)路西50米處設立檢查點,對途經(jīng)車輛進行檢查。14時12分許,大隊六中隊民警攔住一輛途徑此路段的三輪摩托車,便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,經(jīng)初檢,駕駛人涉嫌酒駕,民警立即讓駕駛人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。
駕駛人下車后,聲稱喝了一瓶啤酒。一開始他還妄圖混淆視聽,當民警問其駕駛的是不是摩托車的時候,他先說是電動車,聽民警要車輛行駛證又馬上改口為電動摩托車。當民警拿著其行駛證指出該車輛為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時,男子不得不承認其駕駛的確實是機動車。在民警講明事實后,男子只好配合民警吹氣,經(jīng)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,駕駛人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3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民警依法對蔡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給予駕駛證暫扣6個月、記扣12分,罰款1000元的處罰。
邯鄲交巡警在此提醒各位駕駛人朋友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,機動車不僅僅只有汽車,二輪摩托車、三輪車摩托車亦屬于機動車范疇,飲酒后駕駛也有可能觸犯法律。請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切記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