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罰決定文書號:﹝2022﹞峰交運罰決字超第22253號
處理依據:違反了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四十一條第三款、依據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六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參照《河北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(zhí)行標準》第80項的規(guī)定,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輕重等級屬較重。
違法(違規(guī))行為:在檢查過程中該車輛駕駛員出示了道路運輸證,和駕駛員從業(yè)資格證。該車裝載一車煤泥粉,車輛限重:49噸,總軸數:6軸車。經上磅數據顯示車輛總重61.83噸,發(fā)現涉縣宏安運業(yè)有限公司的貨運車輛,未按照《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》裝載貨物上路行駛,駕駛人有違法超限運輸的行為。
處理決定:決定給予:1、責令改正2、罰款貳仟元整的行政處罰
處罰決定日期:2022/11/09
據公開信息顯示,涉縣宏安運業(yè)有限公司負責:杜某某,地址:河北省邯鄲市涉縣,經營范圍:普通貨運;集裝箱道路運輸;焦炭、鐵精粉、鋼材、建材(不含木材)、金屬材料(不含稀有貴金屬)、五金交電、輪胎、潤滑油、汽車的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
來源:信用中國(河北邯鄲)平臺、企查查、邯鄲信用促進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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